在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為了表達愛意,增進感情,經常會發生轉賬、發紅包等經濟往來。然而,當感情不再,這些轉賬和紅包能否要回呢?作為上海婚姻律師,我將從法律角度為大家解答這一問題。
一、戀愛期間轉賬的法律性質
在法律上,戀愛期間的轉賬可能被視為贈與,也可能被視為借貸,具體取決于轉賬時的真實意圖和證據。如果轉賬時明確表示為借款或存在借貸合意,那么這筆錢就可以認定為借貸,出借人有權要求返還。但如果轉賬時沒有明確的借貸表示,且金額較小,一般會被認定為無條件的贈與,一旦贈與成立,就無法撤銷。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要回轉賬?
1.有明確借貸表示:如果轉賬時附有明確的借貸表示,如聊天記錄中的“借錢”、“還錢”等表述,或者有借條、欠條等書面證據,那么這筆錢就可以認定為借貸,無論金額大小,都有權要求返還。
2.大額轉賬且無合理解釋:如果轉賬金額較大,且無法解釋為合理的贈與(如特殊節日、紀念日等),法院可能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轉賬頻率等因素綜合判斷,認為該轉賬屬于借貸。特別是當轉賬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如超過520元),且雙方存在一定的交往時間(如兩年以上)時,這種可能性更大。
3.附條件的贈與未實現:如果轉賬時附有條件(如結婚、購房等),且這些條件最終未能實現,那么接受方可能需要返還這些款項。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附條件的贈與在證明上存在一定的難度,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
三、哪些情況下不能要回轉賬?
1.無條件的小額贈與:對于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義的小額轉賬,以及特殊節日(如情人節、生日等)的轉賬,一般被認為是無條件的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行為,不能要求返還。
2.無證據表明借貸關系:如果轉賬時沒有明確的借貸表示,也沒有其他證據(如聊天記錄、借條等)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那么這筆錢就難以認定為借貸,從而無法要求返還。
四、如何避免轉賬糾紛?
為了避免戀愛期間的轉賬糾紛,建議情侶們在經濟往來時保持理性和清晰:
1.明確轉賬目的:在轉賬時盡量明確是借款還是贈與,并保留相關證據。如果是借款,最好出具借條或欠條;如果是贈與,也最好通過聊天記錄等方式明確表示。
2.注意金額大小:對于大額轉賬尤其要小心謹慎,確保對方有償還能力并明確還款計劃。如果不確定對方是否有償還能力或是否愿意償還,最好不要輕易發生大額轉賬。
3.保留證據:無論是借款還是贈與,都應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這些證據可以包括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借條欠條等。
總之,戀愛期間的轉賬是否能要回取決于多種因素綜合判斷。作為上海婚姻律師建議大家在戀愛期間保持理性和清晰避免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離婚訴訟,上海婚姻律師教你如何 | 健康同行:上海婚姻律師的幽默指 |